福建省省直公务员 明日起体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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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东南快报 2005-3-9 18:36:10 |
本报讯明日起至11月30日,省直公务员进行2005年度健康体检。部属驻榕单位参保职工中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人员,也将进行体检。体检费用每人250元,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、参保单位及参保者各承担40%、40%、20%,超过限额部分的费用由参保单位或个人负担。个人与单位支付的体检费用,由各单位直接与体检医院结算。
享受公务员医疗待遇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,因无法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,待两年度体检终结后,由省医保中心将体检补助费统一划入个人账户。长期驻外机构享受公务员医疗待遇人员,不能在定点医院体检的,单位可将体检人员名单及社会保障卡号报省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,体检补助费将汇入单位账户,由单位自行组织体检。未享受公务员医疗待遇的参保单位,可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开展体检,在企业补充医保费中列支。具体问题可拨打电话0591—87548540咨询。
附: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
省级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:省立医院、协和医院、附一医院、福州总院、肿瘤医院、人民医院、第二人民医院、空军476医院、老年医院、省级机关医院、市一医院、市二医院、武警总队医院
限本系统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:省煤矿中心医院、金鸡山工人疗养院、建新医院、福建师大医院、福州大学医院、福建农林大学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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